开运三年,六月。黄河边,一个面黄肌瘦的小兵,正蹲在混浊的水边,努力想从淤泥里抠出点能吃的草根。
他身后的世界,已经彻底疯了。
就在同一个月,黄河渔池段决了口,庄稼地成了浑国。《新五代史》只用了五个字记录这场灾难:“大饥,群盗起”。
同一个六月,还有个叫孙方谏的人,带着一帮兄弟,占了河北的狼山,扭头就投奔了契丹。
史书把他写得像个天生的反贼。但你若把镜头拉近,拉到孙方谏的饭桌上,故事就完全不一样了。
他可能只是个想安稳度日的小地主,或者是个有几亩薄田的军汉。他的人生理想,大概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,秋收时粮仓能满一点。
但朝廷的“三把刀”,正稳稳架在他的脖子上。
第一把刀,叫“括马”。管你家里拉车的老马还是怀崽的母马,统统充公。没了马,地怎么耕?货怎么运?
第二把刀,叫“征租”。收成?哪还有什么收成。但租子,一粒不能少。
第三把刀最绝,叫“强制征借”。美其名曰“借”,其实就是明抢。把你最后一点口粮、种子,甚至锅碗瓢盆,都“借”走,说是为了国家。
外面是滔天的洪水,屋里是空了的米缸,门口是来“借”你最后一条裤子的官差。
这时候,有人拍拍你的肩,说:“狼山那儿,有饭吃。”
你走不走?
孙方谏走了。他不是想当英雄,更不想青史留名,他只是想活命。当活命本身成为最高法律时,所有的王法就自动失效了。
史官大笔一挥,给他定性:“叛附契丹”。
可谁又在意,他“叛”之前,那个家是怎么没的呢?朝廷的逻辑很简单:我抢你是天经地义,你反抗就是大逆不道。
于是,一个或许只想带着乡亲们找条活路的朴素中年男,硬生生被史书包装成了“里通外国”的野心家。他上了那个时代的热搜,标题耸动,底下全是骂声。
没人关心热搜是怎么来的。
更没人关心,那些跟着他上狼山的“群盗”,在几个月前,可能还是扶老携幼、只想交完租子过个年的普通农民。
剥开层层官方通告的滤镜,一千年前的许多“反贼”,不过是今天想“提桶跑路”的打工人。只是他们的桶里,连最后一把米都没了。
所有被逼到绝路的普通人,都是历史系统里一个沉默的bug。朝廷懒得修复,只用一刀“剿灭”了事。
所以,别再轻信史书里那些脸谱化的“贼寇”了。
在那个时代,就连“我想回家种地”,都成了一种奢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