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跟你说,
一个宰相级高官。
当街把人砍了。
地点就选在法院大门口。
最离谱的来了。
杀完人,他才给皇帝发消息。
说,老板,我杀了个冲撞我的小兵。
背景很简单。
后唐天成元年。
皇帝是明宗李嗣源。
主角叫安重诲。
他是枢密使,权力滔天。
这天他出门,仪仗队很威风。
一个叫马延的殿直军官。
不小心冲撞了他的队伍。
然后呢?
安重诲直接炸了。
他把马延拖到御史台门前。
手起刀落,当众斩杀。
御史台是什么地方?
相当于最高检加纪委。
他就在人家单位门口杀人。
这不是执法。
这是把法律踩在脚底摩擦。
最怂的一幕上演了。
御史中丞叫李琪。
他负责监察百官。
可史书写得明明白白:
“琪畏重诲,不敢弹纠”。
心里怕得要死,根本不敢动笔。
那怎么办?
他偷偷去找宰相任圜。
求任圜先去给安重诲“通个气”。
说我要参你了啊,给个面子。
打完招呼,他才敢写奏章。
内容还是含糊不清。
最后怎么处理的?
高高举起,轻轻放下。
皇帝罚了安重诲一个月工资。
这事就过去了。
一条人命。
抵一个月薪水。
权力嚣张到什么程度?
它已经不需要绕过法律。
它直接把法律劈成两半。
扔在血泊里。
一千年前的狗血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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