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观众老爷,今天聊一个扎心的话题:你印象里的古代“流寇”是什么样?杀人不眨眼的悍匪?天生反骨的刁民?
错了。
至少在后晋开运三年的那个夏天,他们只是一群快要饿死、家破人亡的普通人。而把他们推上造反路的,正是本该保护他们的朝廷。
故事得从一场天灾说起。开运三年,公元946年,六月。黄河在渔池(今河南滑县一带)决口了。《新五代史》冷冰冰地记了六个字:“大饥,群盗起”。
你猜怎么着?同一个月,狼山(今河北易县附近)有个叫孙方谏的老哥,带着他的人马,原地一个转身,投靠了北边的契丹。
把这两件事放一起看,味儿就对了。
孙方谏是谁?他可不是什么天生土匪。他最初是本地“团结兵”的头儿,说白了,就是朝廷认证的民间保安队长,负责在狼山这险要地方保境安民。正儿八经的体制边缘人。
那他为啥要“叛附”契丹?是因为契丹给的钱多吗?
别急,我们先看看他和他要“保护”的百姓,当时正经历什么。
黄河决口,赤地千里,颗粒无收。按常理,这时候朝廷该干什么?开仓放粮,减免赋税,组织抗灾对吧?
后晋朝廷的操作,堪称窒息三连。
第一刀,叫“括马”。把民间马匹全部征用充公。对于可能要靠马车逃荒或者运输的百姓来说,等于断了腿。
第二刀,叫“征租”。都大饥荒了,今年的租税还得照交,一粒粮食都不能少。
第三刀,最绝,叫“强制征借”。史书原话是“预借”来年的租赋。好家伙,今年的还没着落,明年的已经欠上了。
(弹幕互动点1:来,给后晋朝廷这波救灾操作打个分,1分是天才,5分是鬼才,弹幕走一波。)
三把刀架在脖子上,百姓手里没粮,家里没马,还倒欠国家一屁股债。这时候,朝廷的“王法”是什么?是催命的符。
当遵守法律等于原地等死的时候,法律就自动失效了。活下去,成了唯一的“法”。
于是,“群盗起”。这些人不是想当盗贼,他们只是不想当饿殍。而孙方谏,这个曾经的保安队长,眼睁睁看着自己要保护的乡亲变成“盗”,被朝廷的铁拳追剿。
他会怎么选?
A. 坚决执行朝廷命令,带兵剿灭这些“盗”,哪怕里面都是熟人。
B. 扔掉朝廷给的委任状,带着兄弟们和灾民,一起找个活路。
孙方谏选了B。他据守狼山,实质上成了灾民的庇护所。但一个地方武装,在朝廷和饥荒的双重压力下,能撑多久?北边强大的契丹抛来橄榄枝,是绝境中看似唯一的选择。
(弹幕互动点2:如果你是孙方谏,守着狼山,前有朝廷围剿,后有饥民嗷嗷待哺,你会怎么选?A. 死磕到底 B. 接受契丹条件 C. 自己开脑洞,弹幕聊聊。)
我们当然可以说他“叛国”。但在那个节点,那个“国”可曾给过他和百姓一丝活路?所谓的“忠诚”,在“立刻饿死”面前,是一件太过奢侈的礼服。
剥开宏大叙事的表皮,五代乱世的底层逻辑就是这么简单粗暴:所有成规模的流寇,本质上都是被错误政策批量制造出来的“失业人口”。朝廷每多一次横征暴敛,就等于给对手多送了一波兵源。
孙方谏不是第一个,也绝不是最后一个。他只是在那年六月,被黄河水和朝廷公文,联手推到了历史的岔路口。
历史书总是热衷于记载谁称了帝,谁叛了国。却很少低头看一眼,那个让保安队长变成“叛将”,让农民拿起刀枪的,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冬天,或者夏天。
最后说句扎心的:千万别高估自己在绝境中的道德水准。当活命都需要犯罪时,世上便没有圣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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